《臨沂市城市品質提升三年行動方案》印發
為全面提升城市品質,進一步改善人居環境,不斷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內涵,建好城市為人民,根據魯政辦字〔2019〕146號、魯建城建字〔2019〕30號文件要求,結合臨沂市實際,近日,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臨沂市城市品質提升三年行動方案》。
《方案》指出,主要開展以特色風貌提升行動、藍綠空間提升行動、空氣潔凈提升行動、道路交通提升行動、生活服務提升行動、治理能力提升行動、提升住房品質行動、安全運行提升行動、文明素質提升行動為重點工作的9大行動,加大“開展城市設計、打造特色商貿街區、深入推進海綿城市建設、開展污水處理提質增效行動、優化路網結構、加快發展公共交通、實施‘15分鐘活動圈’覆蓋工程”等39個專項工程建設。
《方案》強調,制定出臺城市品質提升評價辦法,實施提升任務考核,要求每年培育一批城市品質提升試點項目(工程)、街道(片區),以生態修復、城市更新、城市設計、垃圾分類、清潔取暖等為重點,作為城市品質提升專項試點。優化城市建設管理領域財政資金投入結構,加大對城市功能品質提升、基礎設施建設等公益性設施投入。
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臨沂市城市品質提升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
臨政辦字〔2019〕130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臨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臨沂臨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臨沂商城管委會,臨沂蒙山旅游度假區管委會,臨沂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各縣級事業單位,各高等院校:
《臨沂市城市品質提升三年行動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2月10日
臨沂市城市品質提升三年行動方案
為全面提升城市品質,進一步改善人居環境,不斷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內涵,建好城市為人民,根據魯政辦字〔2019〕146號、魯建城建字〔2019〕30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走在前列”的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牢固樹立高質量發展理念,以建設讓人民滿意的城市為目標,以城市修補、生態修復為依托,以管理創新、文明創建為抓手,精心規劃、精致建設、精細管理、精美呈現,全面提升城市品質、人文品質、環境品質、生活品質,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做到“一年打基礎、起勢頭,兩年重攻堅、有看頭,三年建長效、爭一流”,走出一條彰顯臨沂特色、順應人民期盼的城市發展之路。
二、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改善民生。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惠民利民作為城市品質提升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快解決社會高度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
(二)統籌規劃,系統推進。堅持尊重城市發展規律,統籌協調各類規劃、方案,增強城市品質提升的整體性、協同性,放大綜合效益。
(三)分類實施,精準施策。堅持目標導向、因城施策,科學設定品質提升任務,兼顧當前和長遠、地上和地下、美觀和功能,堅決避免華而不實的政績工程。
(四)標本兼治,注重長效。堅持集中整治和長效管理相結合,推進依法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強化公眾參與,創新發展模式,提升城市治理能力。
三、重點工作
(一)特色風貌提升行動
1.加快開展城市設計。建立總體城市設計和重點區段城市設計層次體系。明確城市中心區、特色景觀區、中央商務區、公共活動中心等的空間景觀和建筑設計指引。預留城區通風、視線廊道,降低臨山、濱水區域建設規模,嚴控建筑高度、密度,保證山體和河、湖面可見性。扎實推進城市設計試點,提煉和創新城市風貌元素,凸顯人文內涵,打造優美、靚麗街景。傳承紅色基因,講好沂蒙故事,將沂蒙精神融入城市規劃。依托城區八河水系,加強沿河管控,留足沿河區域公共空間,多安排公益項目和公共建筑,在建筑設計上側重體現沂蒙精神和商貿文化的地方特色。完善沂蒙路、北京路、雙嶺路等主要道路的城市設計,著力打造精美路段、精致節點。將文化旅游與景觀建設相融合,通過主題雕塑、文化展牌、書法藝術碑刻等多種形式,展現我市深厚的文化底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建局配合)
2.打造特色商貿街區。采用微更新、結構改造、綜合整治等方式,提升城市功能,豐富旅游配套,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城市陽臺、主題街區。依托臨沂商貿城,提升改造商貿街區,打造更具體驗感和地方特色的區域購物商貿中心。整體規劃萬達廣場、齊魯園廣場等購物中心周圍環境及配套,街區商貿更具現代化、智慧化、特色化。提高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強度,推進城市地上、地下一體化建設、立體化發展。超前謀劃,逐步外遷、疏解不宜留在中心區域的大型商貿批發、傳統加工制造、倉儲物流中心等業態、場所。(市商務局牽頭,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配合)
3.加大優秀歷史建筑保護力度。開展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核查,建立歷史建筑保護名錄清單,有序推進歷史街區、歷史建筑的整治修繕工作。對城區古遺址、古建筑和近現代紀念性建筑進行保護和修繕,加強歷史建筑周邊新建建筑和設施的管控,進行公共環境整治,保護原生態的沂蒙傳統建筑。提煉沂蒙傳統民居“大門樓、內影壁、黛瓦頂、挑花檐、雕鏤窗、嵌雀眼、三段墻”的建筑特征,挖掘本地特色,展示沂蒙文化。(市文化和旅游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配合)
4.提升建筑風貌景觀。貫徹落實“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建筑方針,新建建筑嚴格外立面造型、色彩、線條管控。集中整治中心區域、窗口地區、交通干線可視范圍內的建筑立面。編制城市戶外廣告規劃,規范設置戶外廣告、牌匾標識,并與周邊景觀風貌相協調。將飛機場、火車站、高速出口、戶外廣告、牌匾標識設置與城市文脈、紅色基因相融合,塑造辨識度高的城市形象。完成對大型建筑、住宅區、道路“大、洋、怪、重”等不規范地名的規范化、標準化處理清理。(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實施細部美化工程。簡潔裝飾過街天橋、公交站亭、公交車體、郵箱、座椅、垃圾桶、早餐廳等城市家具,提升城市雕塑、小品、噴泉等藝術美感,增設花箱和文化墻。開展城市公共環境標識設計,提升視覺效果和文化內涵。推進具備條件的架空線入地、合桿等整治,保障設施安全,逐步消除通信、監控、低壓電力、有線電視等架空線纜“蜘蛛網”。(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提升景觀照明實效。編制完成城市照明專項規劃,優先滿足城市安全運行等功能性照明。因地制宜實施主要街道、重要商業區、重點旅游區的景觀照明。將蒙山沂水、紅色基因等文化融入城市亮化,打造城市夜景特色,展現城市風采。(市城市管理局牽頭負責)
(二)藍綠空間提升行動
7.深入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各類建設項目落實海綿城市建設標準,城市新區、各類園區和開發區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強化源頭減排、過程控制和系統治理。老城區結合棚戶區改造、老舊小區整治、城中村改造等,積極開展區域整體治理,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海綿城市示范區、示范項目。持續開展黑臭水體整治,建立健全黑臭水體治理長效機制。鞏固提升黑臭水體治理效果,實施56項提升工程項目,全面徹底消除城市黑臭水體。(市住建局牽頭,市城市管理局、市城鄉建設服務中心配合)
8.開展污水處理提質增效行動。積極開展生態修復、城市修補試點。加快城市和縣城老舊污水管網和雨污管道混錯接改造,市區新建城區及新建道路全部采用雨污分流,老城區有序推進雨污分流改造,逐步實現雨污分流全覆蓋。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進行穩定化、無害化處理處置,鼓勵資源化利用。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新建擴建城市污水處理廠9座,建設規模27.5萬立方米/日,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8%。(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9.強化供水節水管理。實施給水廠深度處理升級改造,提升供水水質,實現深度處理工藝全覆蓋。加強供水管線巡查,加快城區老舊供水管網改造,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0%以內。開展節水型城市創建活動,落實節水型城市標準,推進節水型縣城評價。開展“節水三同時”管理、水平衡測試工作,完善節水管理數字化平臺建設,大力實施工業節水技術改造,實施開源工程、節流工程、循環和循序利用工程。落實“水十條”,打好碧水保衛戰。開展三年水污染防治中央項目庫建設。開展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推進《臨沂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實施。加大河流水質監管力度,繼續實施水質通報和水環境保護生態補償辦法。全力推進清違整治專項行動。規范河長履職標準化流程,實現河道、湖泊管理制度化、常態化。(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鄉建設服務中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0.實施增綠工程。有計劃開展拆違復綠行動,規劃建設城市綠心、公共綠地、街頭游園和郊野公園、兒童公園、濕地公園、文化公園、體育公園等專類公園。開展城市綠道建設行動,完善配套設施,每年建成不低于10公里的綠道。提升改造濕地景觀,全方位打造市區、沿河一體綠化。制定鼓勵政策,推廣立體綠化,重點推進公共建筑屋頂綠化、橋梁(高架橋)等市政設施立體綠化,增加綠色空間。對綠地進行精細化養護管理,實行綠化分級考核制度,打造“青山綠水、藍天白云”的環境。(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綜合服務中心配合)
11.加強山體保護。強化對山體自然風貌的保護,劃定保護范圍,通過地質災害防治、土壤基質改良、植被恢復、景觀美化等措施修復山體生態環境。具備條件的城區山體,完善防火、步道、澆灌、環衛等設施,建設山體公園,拓展城市綠色空間和居民休閑空間。(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負責)
(三)空氣潔凈提升行動
12.強化建設揚塵治理。持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制定出臺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著重推進散煤污染治理、揚塵油煙污染治理、重污染企業退城入園、工業污染源整治、鋼材市場搬遷,改善空氣質量。揚塵治理突出細和嚴,建立完善長效治理機制;推行“一導則兩公示、五噴淋兩沖洗、六規范兩監控”和嚴管十二條等標準措施。積極推進揚塵在線監測與遠程視頻監控平臺整合工作,構建全市統一的在線監管平臺;將工地違法違規行為錄入誠信考核平臺,讓違法違規企業“一處違規、處處受限”。加強渣土運輸全過程監管,建立渣土運輸車輛市場準入制度,渣土運輸嚴格執行“十個必須”,開展市區建筑垃圾和商砼運輸車輛整治攻堅行動;建立市區建筑垃圾和商砼運輸車輛智能化監管平臺,實現建筑垃圾裝卸和商砼運輸“點對點”全過程監管、全密閉化運輸。市政、公路、水利等線性工程必須采取揚塵控制措施,實行分段施工。拆除工地必須濕法作業。(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城鄉建設服務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13.全面治理露天燒烤。加強燒烤類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城市建成區內全面禁止露天燒烤,實現無煙燒烤爐具進屋、達標排放。(市城市管理局牽頭負責)
14.推進清潔取暖工程。擴大集中供暖覆蓋面,提升清潔取暖比重,加快建設儲氣調峰設施,建立多能互補的供熱體系。中心城市建成區優先發展集中供暖??h城和城鄉結合部構建以集中供暖為主、分散取暖為輔的基本格局。2022年清潔取暖率達到90%左右。(市住建局、市發改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5.提升道路清掃保潔水平。推廣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和深度保潔,提高灑水頻次,實行吸、掃、沖、收一體化作業。城市主干道實現“路見本色”,對垃圾收運點、小吃街等區域路面定期進行高壓沖洗或預設防污設施。開展深度保潔示范路創建工作,進一步提高主次干道深度保潔標準。2020年建成區40%以上的主次干道達到深度保潔標準,以后逐年擴大深度保潔范圍。(市城市管理局牽頭負責)
16.強化移動源排氣管控。強化汽車尾氣污染治理,加強油品質量、機動車達標排放、機動車排氣污染監管,建立“源頭嚴控、過程嚴管、末端嚴查”的長效機制。加強機動車尾氣排放檢測,實行機動車生產、使用、淘汰等全過程環境監管。嚴厲打擊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尾氣檢測弄虛作假、屏蔽和修改車輛環保監控參數等違法行為。全面落實國家現行機動車排放標準,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車輛等基本采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管控。(市公安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配合)
(四)道路交通提升行動
17.優化路網結構。優化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級配,打通各類“斷頭路”,建設城市內部交通與高速路、國省道、高鐵站、飛機場等重點節點的順暢通道,加快跨河橋梁和立交等重點項目建設,不斷完善立體化交通體系。實施陶然路提升改造、金雀山路西延等13項工程,完善“三環十三射七聯”路網建設。實施沂蒙路泵站、通達南路積水點治理等39項工程,解決城區積水問題,不斷提高城區排澇能力。推廣街區制,提高路網密度,促進“微循環”。有序發展軌道交通,合理確定建設制式和時序,客流密集車站應與其他交通方式統籌規劃、一體設計、高效組合,實現無縫接駁,促進交通量的高效疏解和均衡分布。(市住建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配合)
18.加強停車設施建設管理。深入推進智慧停車管理系統平臺建設,建立全市公共停車場互聯互通網。大力發展立體停車,加快城市停車場建設,持續增加公共停車泊位供給,緩解“停車難”壓力。充分利用社會資本建設停車場,重點緩解醫院、老舊小區停車難問題。推進在各類換乘樞紐同步建設停車場、自行車(電瓶車)停放場所以及充電樁、充電站等服務設施。實施差別化供給,加大停車收費差異化力度,通過價格政策引導停車需求。推行錯時停車,鼓勵有條件的居住區、企事業單位內部停車場對外開放。(市城市管理局牽頭負責)
19.加快發展公共交通。統籌規劃布局公交首末站和中途??空?,開通旅游專線巴士,實現中心城區公交站點500米半徑全覆蓋。重點解決高鐵站、飛機場等交通節點的公交配置,與市內交通實現無縫對接。完善公交專用道設置和管理,靈活設定專用時段。引導市民轉變出行方式,倡導綠色出行。規范高鐵站、飛機場、火車站等場所出租車接客服務標準,改善站點形象。(市交通運輸局牽頭負責)
20.嚴控占道行為。強化源頭治理,合理規劃設置農貿市場、物流網點、餐飲攤點、便民服務點等,引導商戶“退路進廳(室)”經營。加大對占道經營行為整治力度。推廣街長制、店長制、巷長制、城市管理志愿者協會“三長一會”模式,健全市容環境管理常態長效機制,依法清理、查處市區“六亂”問題。(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1.治理道路常見問題。加強市政設施維護,更換防沉降、防異響、防盜竊井蓋,開展道路車轍擁包、破損裂縫、路口錯臺、花磚松動、立沿石歪斜等專項治理,提升道路通行舒適度和景觀效果。因地制宜建設地下綜合管廊,積極推進管線入廊,消除“馬路拉鏈”。加強道路挖掘工程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2.提升交通文明水平。優化城市核心區、重點區域的交通組織,提升交通信號、電警監控、誘導屏等交通設施智能化水平,提升通行能力。開展道路標線定期覆新、城市道路及公共空間隔離護欄優化、標示標線優化工作,保持標線完好、規范、清晰。(市公安局牽頭負責)
(五)生活服務提升行動
23.實施“15分鐘活動圈”覆蓋工程。統籌布局“城市、組團、社區”三級公共服務設施,形成層次明晰、方便適用的公共服務網絡。重點完善社區服務功能,優化商業網點布局,補齊學前教育、義務教育、社區醫療等公共服務短板,構建“15分鐘活動圈”。鼓勵學校非教學時段向社會免費開放體育場地。利用邊角地、零星用地,增加鄰里社交空間,形成親切宜人、有機融合、全齡友好的小環境。(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體育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4.大力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加大教育資源供給,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就近入學。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重點發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落實城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開辦補助和轉型發展獎補,健全完善社區養老服務體系,新建日間照料中心20處。深入推進縣域醫療共同體建設、縣域同質化服務、醫??傤~打包付費、加快“互聯網+醫療健康”建設等政策措施,推動縣域一體、綜合改革、協同發展,滿足群眾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加快分級診療制度建設,推進基層健康服務模式轉變,優化看病就醫流程,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切實解決群眾“看病難”問題。(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療保障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治理能力提升行動
25.提升城市管理執法水平。深入實施“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專項行動,開展執法隊伍崗位練兵和技能競賽活動。厘清監督管理與行政處罰職責邊界,實現審批、監管、行政處罰信息共享。全面實行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完善城市管理隊伍培訓制度,促進城市管理隊伍素質能力提升。(市城市管理局牽頭負責)
26.加快城市管理智慧化。加快推進智慧城市管理綜合信息系統平臺建設。普查、更新城市管理數據,實現對城市運行的立體監測和精準感知,提高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加強城市地下管線統一規劃和管理,建立完善地下管線綜合管理信息系統。推進5G基礎設施建設,推動政府數據開放共享利用。開展信息交流無障礙建設試點。理順市、區、鎮街三級智慧城市管理運行機制,優化城市管理流程,實現感知、分析、服務、指揮、監察“五位一體”。(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工信局、市大數據局配合)
27.推進社區治理共建共享。加強社區治理體系建設,推進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社區志愿服務“四社聯動”,提高社區治理社會化水平,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推動城市管理和服務力量下沉,推行決策共謀、發展共建、建設共管、效果共評、成果共享。積極推動城市基層從傳統管理向現代治理轉變,推行“街鄉吹哨、部門報到”等經驗做法。完善市、縣區、鎮街城市管理體制,推進城市管理和執法重心下移、服務下沉。(各區政府牽頭,市城市管理局、市民政局配合)
28.持續治理違法建設。開展“零違建小區”創建活動,建立健全聯合懲戒制度,完善長效管控機制,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建設。強化城市運行數據的綜合采集和管理分析,加快建成綜合性城市管理數據庫。依托視頻監控和人工智能技術,探索城市管理、執法新方法,實現問題智能發現、自動報警、快速處置、限時辦結。城市違法建設治理堅持屬地管理、部門聯動,落實縣區政府、鎮街和社區主體責任,構建市、區、街、社區四級聯動的網格化防控體系。(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配合)
29.推進生活垃圾綜合治理。啟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編制市區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逐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工作,實現市區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大力推動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建設,同步推動垃圾滲濾液處理設施建設和改造提升。深入開展城市“廁所革命”,提檔升級公廁硬件設施和服務質量。(市城市管理局牽頭負責)
(七)提升住房品質行動
30.提升工程建設質量。以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和城市基礎設施工程為重點,適當延長設計使用年限,提高建設標準,弘揚“工匠精神”,建造“百年建筑”。開展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著力解決當前突出存在的房屋滲漏、裂縫、空鼓、保溫性能不達標、隔音性能差等問題。推進建造方式創新,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推行精裝修住宅,高層住宅實行全裝修,新建的高層、小高層住宅逐步淘汰毛坯房。強化住宅小區綜合驗收工作,確保小區水電暖衛和綠化等配套完善。(市住建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配合)
31.改造提升居住環境。有序推進老舊住宅小區改造,重點改造小區水電氣路及光纖等,完善安防、環衛、照明等環境設施,將老舊住宅小區長效管理納入社區治理體系。支持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配建停車設施。提高棚改項目規劃、設計、建造水平,嚴把工程建設質量,打造功能實用、環境舒適、服務完善的安置小區。(市住建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配合)
32.改進物業服務管理。以黨建引領社區物業服務管理。開展考核評價,完善以信用為核心的物業服務市場監管體制。持續深化文明行業創建活動,提升行業標準建設水平,每年培育創建一批物業服務示范項目、品牌企業。提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使用管理水平。加快物業管理領域相關立法。注入“紅色基因”,創建沂蒙紅色物業品牌,組建公益性企業化物業服務實體。建立四級管理體制和多方聯動機制,創新“四位一體”管理模式,落實“三會三公開”制度,提升服務質量。加強物業服務量化考核及監督檢查,建立“紅黑榜”制度。(市住建局牽頭負責)
(八)安全運行提升行動
33.突出安全空間布局。堅持安全發展理念,合理規劃和調整居民生活區、商業區、工業園區及其他功能區空間布局。鞏固油氣輸送管道安全隱患整治攻堅戰成果,強力推進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工程,加快不符合安全和衛生防護距離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就地改造或關閉退出。(市應急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4.確保城市運行安全。定期開展城市供水、燃氣、熱力、消防設施、道路橋梁、垃圾處理、排水與污水處理等風險排查和隱患治理。落實戶外廣告牌、燈箱和樓房外墻附著物的管理維護責任,嚴防倒塌和墜落事故。加強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風險管控。因地制宜排查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風險;推動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打造行業標桿典型;推動縣區“智慧消防”平臺搭建工作,將本地區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和企業專職消防隊接入平臺進行監管。依法開展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提高民生工程、重點工程、重大基礎設施等的抗震等級。推進城市建成區和新規劃區地震安全性評價和地震活動斷層探測與鑒定工作。按照“分區域、分級別、網格化、實名制”原則,加快推行城市安全評估,將安全生產要求和保障措施落實到城市發展各個領域、各個環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城鄉建設服務中心、市地震臺、市消防支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35.增強應急和救援能力。加強專業化應急救援基地和隊伍建設,利用公園、廣場、學校、體育場館、人防工程等場所,建設、改造應急避難場所。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平戰結合和軍民融合,在有關設施建造時統籌兼顧部隊機動需求、后勤保障需要。(市應急管理局牽頭負責)
(九)文明素質提升行動
36.促進文明行為。深化文明城市、文明單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園等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推動品德禮儀課程進書本、進課堂,強化義務教育階段文明素質教育。開展公益廣告宣傳,在公交車、廣場、旅游景點等公共場所展示各類公益廣告,宣傳引導文明行為。加大對公共場所不文明行為懲戒力度,推動《臨沂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落地落實,不斷提高市民文明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市委宣傳部牽頭負責)
37.開展志愿服務行動。落實社區在職黨員志愿服務制度,引導黨員定期參與社區服務、扶危助困、交通疏導、衛生清掃、垃圾分類、文明宣傳等工作,作為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文明單位創建的重要內容,引領形成良好社會風氣。廣泛開展宣傳教育,積極引導廣大市民參與文明城市創建。組織志愿者參與國際商貿博覽會、臨沂國際馬拉松比賽、中國沂河放魚公益活動、書圣文化節等大型賽事的志愿服務活動。利用春節前后、學雷鋒日、高考期間、重陽節等重要時間節點開展志愿服務活動。(市直機關工委、團市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38.提升便民服務效率和服務窗口形象。貫徹落實“一次辦好”改革、審批服務便民化要求,提高政務服務事項的辦事效率、服務水平,優化營商環境。提升窗口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以優質服務、優良秩序展示良好形象。(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負責)
39.加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加快建立個人誠信記錄,規范推進個人信用信息共享使用,健全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市發改委牽頭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全市城市品質提升三年行動領導小組,負責研究部署三年行動重大事項,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負責同志任副組長,市直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與市城市建設工程推進辦公室合署辦公,統籌協調推進日常各項工作。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是城市品質提升的責任主體,要建立相應的組織協調機制,確定牽頭部門,落實部門責任和分工。
(二)實行試點引領。每年培育一批城市品質提升試點項目(工程)、街道(片區)。以生態修復、城市更新、城市設計、垃圾分類、清潔取暖等為重點,作為城市品質提升專項試點,探索破解工作難題和政策約束的機制、經驗。
(三)加強要素保障。優化城市建設管理領域財政資金投入結構,加大對城市功能品質提升、基礎設施建設等公益性設施投入。創新資金籌集方式,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城市品質提升項目。在各類規劃中,優先保障市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用地。
(四)強化責任落實。各責任部門要細化分解品質提升任務,進一步量化任務指標,明確責任;各牽頭單位要加強統籌協調,參與單位積極配合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出臺城市品質提升評價辦法,實施提升任務考核。
(五)注重氛圍營造。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充分發揮各級各類媒體作用,采取專欄報道、政策解讀等方式,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廣泛調動社會各界參與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行動的積極性、主動性,認真研究吸納市民意見,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2月1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