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實施好2018年全省海綿城市建設重點任務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城鄉建設委、城鄉規劃建設委)、城管局、規劃局、重點工程局: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有關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切實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通知》(皖政辦秘〔2015〕228號)要求,加快推進海綿城市建設,修復水生態、治理水環境,創新推動城市建設高質量發展,現就實施好2018年全省海綿城市建設重點任務通知如下:
一、細化落實海綿城市建設支撐地塊及實施項目
為確保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在各地已實施海綿城市建設任務的基礎上,今年再實施5%以上的面積,到2018年年底,全省累計10%以上的城市建成區達到海綿城市目標。各城市要按照目標任務要求,結合各城市編制的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和項目安排,進一步對接落實海綿城市建設支撐地塊、實施項目,核算實施海綿城市建設的區域面積,確保海綿城市達標面積落地(見附件)。
二、嚴格管控海綿城市建設要求
各地要按照皖政辦秘〔2015〕228號要求,在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域要堅持目標導向,將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確定的雨水年徑流控制率控制指標在控制性詳細規劃進行具體落實,確保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
老城區要堅持問題導向,結合棚戶區和危舊房改造、老舊小區整治、道路改造、街頭游園、公園建設等,以解決城市內澇、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體治理為突破口,通過建設下沉式綠地、透水鋪裝、雨水花園、雨水調蓄和利用設施建設,減輕市政管網排水壓力,實現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水體不黑臭,熱島有緩解。各類改造、擴建項目要充分考慮自然生態空間格局,明確區域雨水排水總量控制,進一步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
三、完善落實海綿城市管控措施
各市要按照《關于落實規劃建設管控制度進一步加快海綿城市建設的通知》(建城函〔2017〕515號)文件要求實行海綿城市建設全程管控,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在土地出讓條件、規劃許可、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工程驗收等環節嚴格把關,嚴格管控,確保海綿城市建設管控措施真正落地。
四、協同推進海綿城市建設
城市人民政府是海綿城市建設的責任主體,規劃、住建、城管、重點工程等部門是海綿城市建設的具體責任部門,各部門要加強協調、溝通、配合,根據職責分工,共同做好海綿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牽頭部門要做好統籌協調,切實履行職責,及時做好海綿城市建設項目、任務的匯總上報工作,每月25日前,將實施情況報我廳城建處。(馬鞍山信息公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