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江陰市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
關于江陰市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
澄政辦發〔2019〕44號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江陰市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修復城市水生態,涵養水資源,有效控制雨水徑流,增強城市防澇能力,提升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水平和新型城鎮化質量,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15〕139號)、《市政府辦公室關于無錫市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錫政辦發〔2016〕5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推進我市海綿城市建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目標
通過海綿城市建設,綜合采取“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從根本上解決城市內澇、水體黑臭、地表徑流污染等問題,推動城市防洪排澇能力綜合提升,徑流污染有效削減,雨水資源高效利用,實現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水體不黑臭,緩解“熱島效應”,最終形成具有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功能的海綿城市。
——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海綿城市建設實施方案制定工作,建立海綿城市工程項目儲備制度,逐步形成切合實際的海綿城市建設管理體系。確定相關試點區域、示范項目,全面有序開展海綿城市的建設,到年底建成一定數量的示范項目。
——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面源污染得到有效削減。
——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全面建成具有示范意義的海綿城市。
二、總體要求
海綿城市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遵循“生態優先、自然調蓄,規劃引領、統籌推進,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的基本原則,把海綿城市理念貫穿于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全過程。堅持試點先行、示范引路、點面結合、整體提升,將海綿城市建設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緊密結合,綜合提升城市防洪排澇能力,著力改善城市水生態環境,構建良性水循環系統,讓城市更加綠色、生態、宜居,實現社會和環境可持續發展。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強海綿城市的規劃引領。綜合考慮自然地理條件、水資源狀況、排水設施現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嚴格落實空間管制要求,開展海綿城市相關規劃編制工作,優化完善藍線、綠線等專項規劃內容。強化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管控作用,因地制宜確定海綿城市建設的具體指標,通過規劃管理手段,有效落實建筑與小區雨水收集利用、可滲透面積、藍線劃定與保護等海綿城市建設要求。
(二)提高綠地系統的雨水調蓄和凈化功能。城市綠地系統是重要的海綿體,加強海綿型城市綠地系統構建,根據規劃布局結構,實現城市綠網、水網、路網有機結合,強化綠地系統調蓄雨水、凈化水體的功能,把綠地系統打造為城市重要的海綿體。加強和推進濕地型海綿體建設,完善濕地公園的海綿體功能。優化完善城市公園、小游園、街頭綠地的雨水調蓄功能,結合周邊水系、道路、市政設施等,加強豎向設計的統籌,在消納自身徑流的同時,盡可能為周邊區域提供雨水滯留和緩釋空間。推進人工濕地、雨水花園、下凹式綠地等建設,研究適合本地生長、生態和景觀效益良好的水生植物和耐水濕植物,提升公園綠地滯蓄、凈化雨水能力。綜合運用技術、政策等多種手段,增強城市綠地系統的海綿體功能,提高綠地系統的雨水調蓄和凈化功能。
(三)推進海綿型道路和廣場建設。新建道路、廣場要積極貫徹落實海綿型城市建設理念,提高城市道路廣場對雨水的滲、滯、蓄能力。城市道路建設應因地制宜設置溢流式雨水口、植草溝等多種形式,道路綠地要因地制宜配置雨水蓄滯通道、下凹式綠地等雨水調蓄設施,增加道路綠地的雨水吸納力。人行道、非機動車道、停車場建設應推廣使用透水鋪裝系統,采用可下滲結構,增加透水性。城市廣場建設可采用下沉式結構,有條件的要設置雨水調蓄設施,最大程度減少雨水徑流。有序推進易淹易澇地區道路廣場的海綿化改造,結合道路大中修建設計劃,對易淹的重點路段逐步實施海綿化改造。
(四)積極推進海綿型地塊建設。政府投資新建的重點公共項目,要通過減少硬質鋪裝、增加屋頂綠化、采用下沉式綠地等技術手段,率先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新建住宅區要按照海綿城市要求規劃建設雨水系統,減少硬質鋪裝,鼓勵建設小微濕地、下凹式綠地廣場。規劃用地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要配套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結合城中村、老舊小區改造計劃,同步考慮海綿城市建設與排水設施能力建設,因地制宜推進棚戶區(危舊房)、易淹易澇舊小區的海綿化改造。積極推進機關、學校、醫院、文化體育場館、交通場站和商業綜合體等公共項目的海綿化建設。鼓勵和推廣建筑雨水收集利用和屋頂綠化技術應用,對采用屋頂綠化的住宅建筑、公共建筑,按照《江蘇省城市居住區和單位綠化標準》的要求,折算相關綠地率。鼓勵工礦企業、工業廠區因地制宜采用下沉綠地、透水鋪裝、雨水收集利用等措施建設海綿體。
(五)提高城市排水系統能力。堅持生態與工程措施并重,發揮城市生態系統應有的吸納、滲透、滯蓄、凈化等功能,實現綠色生態系統與灰色基礎設施有機結合,綜合提升城市排水能力。強化城市排水體系和設施建設,緊密結合城市建設發展實際,以解決城市內澇、黑臭水體治理為突破口,有序推進河道綜合環境整治、排水達標區建設、雨污分流等工作。加強對城市排水防澇管理的統籌,完善排水防澇管理協調工作,構建排水管網、河道水網兩網一體化的管理機制,提升城市排水防澇能力。嚴格控制初期雨水污染,雨水須經過岸線凈化后方可排入自然水體。加快建設和改造水體沿岸截流干管,控制滲漏和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根據雨水利用、排水防澇等要求,科學布局和建設雨水調蓄設施。
(六)推進海綿型鎮村建設。在推進小城鎮和村莊建設中,利用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因地制宜,結合重點鎮、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宜居鄉村建設等,綜合運用綠色生態工程措施,探索推進海綿鎮村建設。結合山水田林湖等自然生態環境,運用低成本和自然生態的方法,提高村鎮雨水吸納和排放能力。推進城鎮“污水零直排區”建設,同時推進“三無村(社區)”建設,做到無黑臭河道、無污水直排、無擾民信訪。
(七)持續優化水生態環境。優化骨干河網水系布局,重點推進溝通主干河道的建設,形成縱橫溝通的骨干河網水系。加強濱水綠廊建設,按照河道等級,嚴格控制河道兩側防護綠帶寬度。通過岸坡生態化處理、濱水空間綜合利用等技術措施,延緩和降低徑流峰值,凈化排入自然水體的雨水,控制初期雨水污染,到2020年基本消除全市黑臭河道和劣Ⅴ類水體。根據雨水利用、排水防澇的要求,推進雨水徑流的源頭減量,有效降低城市防洪排澇壓力。嚴禁隨意填埋河道、溝塘,嚴控侵占河道水體行動,有條件的地區合理恢復已填埋的河道,打通斷頭浜,加強城市水系溝通,新建項目一律不得違規占用水域,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要求,留足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河道、湖泊、濱江地帶的管理和保護范圍,非法擠占的限期退出,確保城市建成區的水面積率不減少。
四、職責分工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指導項目建設單位做好各項前期論證工作。
財政局配合項目建設單位爭取國家、省海綿城市建設的專項資金,積極推進PPP模式,并加大公共財政對海綿城市建設的支持力度。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海綿城市建設的相關規劃編制工作,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落實到相關規劃編制中,依據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相關專項規劃,將海綿城市規劃和建設的相關要求納入到建設用地規劃條件、土地劃撥和出讓條件。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納入項目建設條件,將海綿城市建設的相關技術要求,落實到施工圖審查、竣工驗收備案等環節,在城市基礎設施和園林綠化項目建設推進、日常管理和運營維護過程中嚴格落實海綿城市相關建設要求。施工圖審查應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海綿設施建設的要求進行設計文件審查,并明確海綿設施建設的審查結論。在建設單位組織工程驗收和備案時,應按要求對海綿設施建設情況進行驗收和備案。
行政審批局負責核發項目的施工許可證,對審圖機構審查不符合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的項目,不予核發項目的施工許可證。
水利局負責在海綿城市建設過程中水利工程的監管和組織實施。
公用事業管理局、城市綜合管理局、交通運輸局、科學技術局、生態環境局、氣象局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協同推進海綿城市的建設實施工作。
五、實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名單見附件),統籌全市海綿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高效聯動。建立海綿城市建設推進機制,將海綿城市建設納入生態文明建設體系。根據國家、省、無錫市海綿城市建設的相關要求,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的各項目標任務。積極組織推進海綿城市試點、海綿項目示范等的申報和創建工作。
(二)加強投入保障。強化建設資金投入,在城市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中,優先安排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統籌安排資金用于海綿城市建設和設施維護。積極爭取國家、省海綿城市建設的資金扶持,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廣泛參與海綿城市建設。
(三)建立考核激勵機制。按照省有關海綿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考核辦法的要求,強化監督檢查,定期對各部門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實施推進及運行管理等情況進行考核評估并予以通報。
(四)加強宣傳培訓。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要加強對相關單位和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宣貫海綿城市建設技術規范和標準。積極開展海綿城市建設現場觀摩、技術研討等活動,結合工程實踐,及時總結推廣。加強宣傳引導,提高公眾對海綿城市建設重要性的認識,鼓勵公眾積極參與,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附件:江陰市海綿城市建設推進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江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5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江陰市海綿城市建設推進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費 平 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魏 鋒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成員:郝國光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
汪運志 市科學技術局副局長
陳正華 市財政局副局長
朱 煒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副局長
洪朝暉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潘 江 市公用事業局副局長
吳 新 市城市綜合管理局副局長
傅士才 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陳轉蘭 市水利局副局長
蔣宇正 市行政審批局副局長
李 煜 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
黃 葵 市氣象局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洪朝暉兼任辦公 室主任。
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紀委辦公室,市法院,市檢察院,市人武部,市各群團,各駐澄單位。
江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5月10日印發